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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1995年底之後,經過了10年,終於是再度買了一台摩托車(OS:啥?別人買汽車你買摩托車?屎窮鬼ㄎㄎ)。其實很久以前就想要換一台了,只是一直沒有下手,當然不可能是因為節儉什麼的,純粹是對於那台車有了感情,捨不得了。大學時代買摩托車是件大事,深處在荒郊野外的學校如果沒有一台車簡直是無法生存下來。曾經陪著我穿梭在大學校園裡,員林至台中的來回車程則是家常便飯,除了看棒球賽之外,固定每週三的二輪電影日讓我騎著他員林至台中穿梭著。
升大三那年暑假,我騎著他上台北打工,結束後再騎回員林,印象中好像要騎6個小時吧?大三寒假則是把他騎回高雄,再用機車托運運了回來。還有許多年輕不懂事不知死活的,一些半夜不睡覺騎車去夜遊的就不多說了(例如老鴨當年被載到草地上嚇到尿褲子的),還有騎車上合歡山看雪,下山時因路上結冰拼命摔車,差點下不了山。
10年後的今天,從打算買車到牽回來,只花了4天的時間,不像當年選了老半天才決定車款,而顏色的選擇也從當年的紫色換成了黑色,原本還是想買自己喜歡的藍色,但一想想等我40歲了還騎著一台藍色的車豈不怪哉......,天啊!居然得考慮到40歲的時候了。一文說現在年輕人都騎150了,125是老頭在騎的,難怪,屎老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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